教育部关于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(2022-2025)的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2-11-19浏览次数:13


教师厅函〔2022〕18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单位:


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和《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》,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校长队伍,在充分总结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经验的基础上,决定实施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(2022—2025,简称“双名计划”)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
  一、培养目标


  “双名计划”旨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鲜明教育理念和成熟教学模式、能够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名师名校长,培养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示范的新时代“大先生”。健全名师名校长遴选、培养、管理、使用一体化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机制,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环境,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
  二、培养对象


  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园长,以及教师发展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并指导一线实践的教研员。具体条件见培养方案(附件1)。


  三、培养内容与方式


  “双名计划”每一集中培养周期为三年,按照“中央与地方相结合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、统一与个性相结合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”的原则,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培养。具体见培养方案(附件1)。


  四、工作要求


 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全面落实选、育、管、用的主体责任,做好“双名计划”的组织实施。


  (一)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选好培养对象,把好政治关、质量关,真正遴选出具有教育理想、教育情怀、发展潜力的教师和校长。


  (二)要将培养对象纳入本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统筹管理,给予其名师名校长等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相应的待遇和支持政策,在课题立项等方面对培养对象予以重点支持。要指导市县和所在学校为培养对象提供支持和保障。


  (三)中央财政通过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按照每位培养对象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经费支持,分3年拨付基地。地方要配套专项经费,支持培养对象的学习研修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、数字化资源建设、教育帮扶、工作室建设等,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。


  (四)坚持在使用中培养、在培养中使用,结合实际制定专门政策,为培养对象提供平台和锻炼机会,支持保障名师名校长在教育教学、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和办学治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

  (五)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、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,有规划地开展省、市、县级名师名校长培养,做好省、市、县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与国家名师名校长培养体系衔接。


附件:1.新时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(2022—2025)培养方案


教育部办公厅

2022年8月8日